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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国际交流活动有关代表团的规定》正式印发

2018年03月15日 08:37 来源:全国学校联盟网

3月13日,由中国国际青少年机器人交流活动中心制定的《关于组织实施国际交流活动有关代表团的规定》(国青交〔2018〕2号)(简称《规定》)正式印发,标志着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机器人工作委员会(简称校工委)2018年中国国际青少年机器人交流活动(简称国际交流活动)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规定》共分五项二十八款,在有关代表团组成、单边交流活动、交流礼仪、文化特色、论坛与竞赛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并分项细化,对各地组团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指导性。

《规定》要求,由代表团所在地市教育局和校工委同级联络办共同组成国际交流活动代表团成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称统一确定为“中国国际青少年机器人交流活动xx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日常专项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代表团、遴选代表团成员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向校工委国际交流中心和当地教育局分别备案。相关单位自接到规定通知后,须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联盟成员学校尽快开展相关组织工作,使联盟学生尽早准备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随《规定》同时印发的还有《2018年暑期国际交流活动专项优惠政策规定》等8项附件,明确了神州通信集团将为国际交流活动提供专项资金补贴支持,全国范围内拥有神通用户消费积分者均可通过积分实名获得国际交流活动优惠补贴待遇。同时对各有关代表团赴美和赴日的交流路线、时间、规模等内容做了具体要求。

 

评论员/  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