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手册(节选)

2015年04月09日 09:09 来源:中国素质教育网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为加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手段,在2014年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招生规定中,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第八条作出了如下规定:

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符合学校要求条件(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航模比赛、机器人大赛获市级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等作品,或参加市级作文大赛获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语文中考成绩须达到110分以上)的科技创新和创新写作学生,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允许在该校的配额控制线下延30分